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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全面推行DRG(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医改专题 中国经济网 2023.12.22 927

12月21日,福建泉州召开“医保领域惠民生补短板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泉州市医保局局长李小玲及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有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扎实推进全民参保工作,有效保障群众医保待遇,助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优化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李小玲介绍了医保部门今年以来在惠民生补短板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她表示,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医保民生保障工作,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问题导向促改革,持续深化医保改革,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今年以来,泉州市医保局按照市政府专项行动部署,织牢织密医疗保障网,在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其中,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备受关注。据泉州市医保局四级调研员杨其祥介绍,DRG付费是指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将疾病按照病情严重程度、治疗方法的复杂程度以及治疗成本的不同划分为不同的组,制定医保支付标准。一般来说病情越严重、治疗方式越复杂,医保支付标准就越高,是一种更科学、更精细的医保支付模式。传统的医保支付方式是按项目付费,根据诊疗过程中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等的使用情况,患者和医保根据实际费用分别承担各自需要支付的部分。

实施DRG支付方式改革,将实现医院、医保、患者三方共赢发展。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引导医疗机构转变发展模式,加强精细化管理,主动控制成本,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有效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首批28家DRG付费医疗机构的病例组合指数(CMI值)提升6.45%,年增加医务性收入约1.3亿元,医保结算清单上传率达到99%以上,质控通过率达到100%,92.86%的医疗机构实现结余。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能。通过引导医院加强对临床医疗行为规范管理,节省成本增加产出,提升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大处方”“大检查”等过度医疗现象,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提升参保患者就医体验感和获得感。DRG付费促进医生改变诊疗习惯、处方习惯,采取最恰当的方式,在相对更短的时间里进行精准治疗,使参保患者花费适当的费用就能治好病,减轻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参保患者就医服务体验。同时,DRG付费促成全市医疗机构“同病同治同价”,保障群众就医服务可及性。今年以来,患者住院次均费用减少1021.67元,人均自付费用减少708.47元,实现次均费用、个人负担“双降低”。

李小玲介绍,通过全面推行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泉州持续推进按病种收付费改革,新增17个病种,累计病种数达511个。新增第二批30家医疗机构实施DRG付费改革,提前一年实现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DRG付费全覆盖。并在泉州市第一医院开展整体护理按床日收费试点工作,优化调整精神类疾病按床日收付费改革政策。进一步完善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打包支付办法和绩效考核方案,创新实施“提高县域内住院量占比”“降低县域内住院率”“提高县域内参保率”正向激励机制,制定导向清晰、利益联结、层次递进的绩效考核制度,并按月通报运行情况,推动扭转县域内住院量占比下降趋势。(朱璇 王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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