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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保超1亿元!“两高一部”发布8起涉医保犯罪案例
医改专题 健识局 2024.03.06 532

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并公开8件医保骗保犯罪典型案例。

这些案例不仅涉及参保人个人,还披露了不少国家工作人员、医药代表、定点医药机构等骗保的犯罪事实,如天津某民营医院以犯罪集团形式骗取医保基金超1亿元。该医院3名经营者已经被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最高法公开的案件还包括某药企的医药代表为销售肺癌药品篡改检测报告;河南某卫生院院长、副院长贪污医保基金案;湖南杨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医保基金;马某等利用“回流药”骗保等。

2023年,最高检加入医保领域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去年一年里,国家医保局、最高检、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卫健委联合打击医保骗保犯罪,取得了很大成果。2021-2023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的医保骗保犯罪案件共1213件,案件数逐年上升。其中2023年审结500件,较上一年增长22.85%。

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陈学勇指出,下一步,将加大财产刑的判处和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最大程度减少医保基金的损失。

最高骗保达1亿元,被判无期

《指导意见》集中明确了不同主体及其犯罪行为所对应的定罪处罚,例如定点医药机构或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虚开医疗服务费用,伪造、涂改医学证明、检测报告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均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医保行政部门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骗保的,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指导意见》明确了骗保犯罪从重处罚的几种情形:组织、指挥犯罪团伙骗取医保基金;曾因骗保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等。

依法惩治骗保犯罪中,《指导意见》明确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例中徐某利用亡妻的医保卡,倒卖卵巢癌药物奥拉帕利片获利,法院考虑到徐某犯罪动机,并主动自首、全额退赃退赔等情节,对其减轻了处罚。

但对有组织地骗取医保基金、情节恶劣的犯罪,法院予以了严格的惩处。其中最典型案例就是天津某民营医院集体骗保案。

2013年-2016年,该医院实际经营者带头组织医院员工虚假宣传、虚假住院等手段空刷医保卡,长期骗取医保基金。这几人还发展了联络员、敛卡人等层层下线,吸引大量城乡医保持卡人到医院虚假诊治、住院。三年间,该医院集体骗取医保基金高达1亿元。

当地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该院经营者招募大量医护、工作人员、宣传人员实施犯罪,持续时间久、范围广、数额大、人员多,已形成犯罪集团。因此法院对犯罪首要分子,即医院经营者依法从严惩处,一名累犯刘某甲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两名主导者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骗保趋于职业化,加大罚款力度

医保基金是人民的“救命钱”。国家医保局此前曾表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已处于紧平衡状态。2023年,全国医保基金收支分别为2.7万亿和2.2万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结余约52亿元。

最高法院表示,医保骗保犯罪主体中,有一半是参保人参与骗保,另外一半则是专门有组织、团伙化的骗保。

陈学勇表示,近年来医保骗保犯罪呈现出犯罪手段多元化、职业骗保专业化的特点。犯罪手段有伪造证明材料、虚开费用单据、虚构医药服务、分解项目、串换药品等等,各种犯罪行为相互交织。陈学勇进一步指出,部分职业骗保人组织化、分工化程度越来越高,团伙化、专业化特征明显。

最高法院表示,当前非法倒卖医保骗保药品形成利益网和黑灰产业链,职业“药贩子”、参保人员、医药机构多方参与,从套刷医保卡、回收药品,到转手销售、物流运输环环相扣。

医保骗保刑事案件链条长、隐蔽深、取证难。这对打击医保骗保犯罪造成了困境。医保、卫健、公安、检察、法院等多部门联手能够很大程度上遏制医保骗保犯罪行为,协作办案系统治理。《指导意见》的出台将为建立长效机制保护医保基金安全提供方向。

最高法院表示,下一步将挂牌督办一批重大案件,并加大惩处力度,重点打击骗保幕后组织者、职业骗保人及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同时,加大财产刑的判处和执行力度,即罚金、没收财产的处罚,提高医保骗保犯罪成本,在经济上严厉制裁犯罪分子,从源头遏制医保基金骗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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